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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湖实验学校中、高级职称评定量化方案(试行

作者:    文章来源: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23-04-27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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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根据以下条款,按申报人实际情况逐条加、减分

1、教龄:计1分/年。

2、学历:本科5分,大专3分,中专1分。

3、职称龄:评现职后,计1分/年。

4、任现职以来,担任过我校班主任或行政领导计3分,中层干事2分,年级组长2分,教研组长1分。此项不重复计分。

5、任现职以来,获区级以上“优秀班主任”、“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称号,计2分/次,获市、省、全国级依次递增1分(以人民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教师节表彰为准)。获校级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骨干教师称号计0.2分/次。获校级先进年级组、先进教研组,优秀班集体,计0.2分/次。

6、任现职以来,对照学校最底分数线,人均每超过1分计0.5分(包括毕业班)。此项从2005年上期始计算,以后只计算近2年的分数。

7、任现职以来的毕业班教师,初中升一中、二中保送生或小学升本校科技班保送生达到上一年人数,所有毕业班科任教师计2分/届,此小项最多计6分。比较上一年同层次班(录取最多的)每增加一名,给相关非音体美教师计0.2分/名,班主任计0.3分/名,此项从2004年始计算,计算2年的分数。此大项科任教师最多计10分,班主任最多计13分。如平行班升一中、二中保送生(非音体美特长生),本班所有科任教师加计10分/名,此小项最多计20分。

8、行政管理人员在任职期内,本人分管或负责的工作,经上级验收合格或受到表彰奖励的,参照毕业班教师计分,最多计6分。

9、任现职后,专业论文获奖或在刊物上发表,每篇计分标准如下:


一篇论文多次获奖按最高等级计分,一篇论文多处发表只计一次分;同一篇论文获奖又发表的,只计发表的分值。此项最多计5分。

10、任现职后,在课堂教学大奖赛中获奖课的计分标准如下:

 


 此项最多计10分。

11、任现职以来,我校课题研究组成员能坚持参加课题组活动并取得成果,市级实验人员计1分,负责人计2分;省级实验人员计2分,负责人计3分;国家级实验人员计3分,负责人计4分。此项不重复计分。

12、任现职以来,在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中获“优秀”等奖,计2分/次。

13、任现职以来,学生参加经上级行政部门批准的竞赛获奖的计分标准如下:

 


此项只给辅导教师按获奖学生人头计分。非音体美教师此项最高计分值为5分。音体美教师此项最高计分值为20分。

14、任现职以来,初中升一中、二中音体美特长保送生,体育相关教师计0.5分/名,此项最多计10分。音美相关教师计1分/名,此项最多计15分。

15、(减分项目):班级学生流失,扣本班任课教师2分/名,扣班主任3分/名。

16、(减分项目):任现职以来,对照学校最底分数线,人均每低1分扣1分(包括毕业班)。此项从2005年上期始计算。

二、申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年不能参评

1、违犯法律或严重违纪受到处分或在工作中有重大失误给学校造成严重损失及不接受学校分配任务者,不得参评。

2、在本校未担任过班主任或相当班主任以上职务者,不得参评。

3、当年事假累计30天,病假累积超过60天,不得参评(产假除外)。

4、有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情节严重者不得参评。

5、其他不符合上级职改文件规定硬性条件者不得参评。

三、量化评审程序

1、学校办公室、教务处、政务处、教研室、总务处等处室根据量化方案,在领导小组规定时间内,完成本部门负责条款的量化统分工作。

2、学校考核小组查阅资料,进行核实,计算总分。

3、学校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公示初定上报人员名单。

4、上报职评材料。